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4.10.22

步骤

办理程序

承办

岗位

办理

时限

职责要求

监督方式

1

报送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

研究院

秘书处

每年末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文处理办法》对拟颁布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已颁布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汇编。

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公文处理办法》进行监督管理。

2

审定计划

院班子会议

每年末

3

起草规范性文件初稿

研究院

秘书处

计划获批后

4

院内公开征求意见

研究院

秘书处

初稿起草后一周内

5

审议

研究院班子会、校办政策法规科

即日

6

印发、施行

研究院


7

编制《学校规范性文件汇编》

研究院

秘书处

每年年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86-20-36205613

联系传真   +86-20-86253521

联系邮箱   giis2009@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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