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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研究

陈伟光:世界贸易的大国行为逻辑

2020-05-25


引子:贸易是大国追逐经济利益的工具,也是维护安全利益的手段。大国在崛起进程中往往倾向于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以积蓄实力,主要霸权国则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并致力于相应治理体系的建设,当霸权相对衰落或崛起国成功赶超时发动针对性的贸易摩擦。贸易摩擦背后是霸权国相对收益的考量、战略竞争的需要以及制度摩擦的结构性问题,最终会在大国博弈中推动全球贸易治理制度的变迁。鉴于中美贸易摩擦的复杂性和全球贸易制度的困境,中国需以制度性和更高水平开放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积极推动全球贸易制度的变革。

 

作者简介

陈伟光,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明元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     

《现代国际关系》2020年第2期、一带一路百人论坛

 

贸易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普遍的经济联系方式。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世界贸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贸易治理是以贸易政策、规则和制度为约束而形塑全球贸易秩序的过程。二战结束以后,以美国主导的关贸总协定(GATT)成立为标志,全球贸易治理制度体系开始形成。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世贸组织(WTO)多边贸易机制为核心,以区域和跨区域贸易协定为补充的全球贸易治理制度体系。贸易摩擦是国家间贸易政策冲突,是基于政治经济利益判断而对贸易对象国采取限制性行动,严重的贸易摩擦不仅对贸易双方造成了影响并扰乱贸易秩序,而且可能导致制度冲突、经济危机加深乃至安全冲突。世界贸易的历史,是一部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矛盾运动的历史。在贸易摩擦形成以及贸易治理制度变迁过程中,大国的贸易政策选择行为是关键。

 

01

贸易政策:实力积累或秩序建构

贸易政策是大国经济发展和对外战略的重要政策工具。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还是贸易保护政策,大国会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国际格局和国内政治等因素权衡选择。

大国在崛起进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以发展壮大自身的民族工业体系。英国、德国、美国以及日本在崛起进程中都无一例外地实行过保护政策。英国的崛起走过了三百多年的以保护主义积累实力的历程,1485年羊毛工业保护、1699年提升制造业的重商主义、1815年新的《谷物法》推行都是保护主义政策的具体体现,直到1846年产业革命完成、工业技术压倒对手之后,才最后废除《谷物法》,执自由贸易之牛耳。

德国是第一个以系统性的产业政策促进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产业保护为导向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是德国近代史上提倡并积极采用的政策。德国的战略性贸易政策表现为以进口替代为主,对农业实施郑雪飞:“贸易政策的国内政治分析:1879年德国贸易政策转变为例”,《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年第11,71页。

美国在崛起进程中具有更为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从1776年美国诞生到19世纪20年代,作为新兴的发展中国家,美国采用全面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来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巩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助推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南北战争后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工业化程度快速提升并跻身世界强国后,仍继续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日本的经济腾飞是二战后加入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体系下通过保护主义实现的。为了保护和扶植政府规划的重点产业,防止外国产品占领日本市场,日本采取的保护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高度融合,这种战略性贸易政策使得日本经济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高达两位数的年增长率,20世纪70年代中期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并于1986年成为当时世界第一出口大国,被誉为经济奇迹。

所以,贸易保护政策在大国崛起进程中对实力积累和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大国只有在生产能力和水平发展到占据绝对优势的时候,才会主动减少贸易限制、推动自由贸易。

大国成功崛起后往往通过自由贸易推进国际产业合作发展,同时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和干预他国,助推自由贸易的效率、和平和道义功能在大国政治中生根、发展,进而塑造出自由贸易秩序。英国和美国开创的自由贸易在发展进路上彰显了这种逻辑。

历史上,英国推行自由贸易是大英帝国实力使然,并由此构建了英国治下的世界秩序。殖民扩张、产业保护积累和工业革命成功促使英国成为首要大国,开启了英国治下的贸易自由化道路。从1760年到1860,英国的国民生产总值由9000万英镑迅速增至46.4亿英镑。1820,英国的煤炭、生铁产量在世界总产量中的占比分别高达75%40%,工业产值占到世界工业总产值的一半。到19世纪中期,英国已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工厂。超强的经济实力使英国以自由贸易为借口渗入他国的殖民地,并可以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强化对殖民地的控制,并进行新的扩张。

英国率先推进贸易自由化政策是其塑造的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的前奏。英国先于其他大国实施单边贸易开放。在1840年到1860,英国先后和俄国、普鲁士、美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等国缔结商约,对这些国家产品敞开大门,免征关税。在亚洲,1840年鸦片战争后,英国逼迫中国开放多处口岸;1854年美国与日本签订《日美亲善条约》之后,英国又趁机与日本签订商约打开日本市场。为了提供一个支撑世界自由贸易的支付系统和自动调节机制,也为了约束政府滥用财政的权力,英国凭借经济实力优势确立了金本位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制度,这种国际金本位制度持续了30年左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宣告解体,也预示着英国治下的自由贸易秩序走向衰败。

美国二战后倡导推行自由贸易,并塑造出由其主导的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经过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国际社会深刻地认识到多边制度与和平的重要性。从20世纪40年代后期至60年代初,美国在世界经济、贸易和金融等方面占据绝对优势,其国民生产总值约占世界总额的40%,工业产值约占世界的45%,出口约占世界的1/4,黄金储备约占世界的1/2,对外投资约占世界的60%。凭借超强的国力,美国主导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通过租借协议和马歇尔计划等战略手段瓦解和消除英国主导的英镑区和特惠制,美国完全取代英国、接手西方世界的霸主地位,建立起其领导的自由主义世界秩序。由于美国强力推行自由贸易政策,1950年至1973年的世界贸易额以年均5.8%的速度增长,世界产出以年均3.9%的速度增长,远远高于19世纪。20世纪70年代中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石油危机影响深重,日本和西欧国家崛起,美国经济则出现滞胀,外部环境变化的挑战和国内经济的困难促使美国将贸易政策由开放转向紧缩”,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

严格来说,贸易自由化是一个曲折过程,不存在纯粹的自由贸易。即便在大国发展势头强劲的时期,也可见其对某些行业或产业如关系到国家安全的脆弱性、敏感性行业或者选票集中地区的产业实行保护。霸权国家倾向于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以图建立以自身垄断优势和垄断利益为中心的国际分工体系。但是,在具有规模经济的自由贸易环境中,国家之间共同的利益与冲突的利益并存,利益分配随着贸易双方相对经济实力的变化而变化。发达国家与后发国家开展贸易时,如果经济地位悬殊则都会处于分享贸易红利的互利区”,直到落后的贸易伙伴成为全球市场中能发挥重要作用的国家,随后双方将进入冲突区”,此时虽然全球经济总体上仍然能从贸易中获益,但贸易双方中一方福利的改善以另一方境况的恶化为代价。8特别是在霸权衰落、新兴经济体崛起、相对收益受损的情况下,霸权国为了维持固有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会转向保护主义,挑起贸易争端,于是可见主要大国回归经济民族主义,大国之间的贸易摩擦难以避免。

02

贸易摩擦:经济冲突与战略竞争

贸易摩擦是贸易国之间针对性的贸易保护行动,往往具有互动性、冲突性和报复性。在经济相互依赖的条件下,大国基于政治经济和安全的考虑,往往通过操纵贸易政策工具,主动发起或被动接受贸易摩擦,通常表现为霸权国与崛起国之间的经济打击和还击,是大国从市场竞争走向战略竞争的体现。百年以来,国际政治经济经历了三次严重的大国贸易摩擦:大萧条时期的贸易摩擦、日美贸易摩擦和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

第一,英美贸易摩擦反映了大萧条时期新老大国矛盾的加剧和世界失序。这是经济危机、贸易冲突和安全冲突相继发生的特殊现象,是经济衰退与保护主义相互作用、恶性循环的结果。其主要原因在于英国霸权衰落后的保护主义回归。英国的衰落是与美国和德国迅速崛起相对照的。到1913,英国占世界工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而德国为15.7%,美国为35.8%。英国丧失了世界工厂的能力和地位,霸权衰落后无力继续担负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的责任。一战结束后,各国经济处于恢复与增长阶段,英国1921年通过了第一个和平时期的关税法令《保护工业法》,以国家安全为由对一些重要战略物资征收保护性关税,标志着英国和平时期无进口关税的历史结束。在19291933年大萧条时期,美国大幅度提高关税税率,扩大了贸易保护的产品与产业范围。最具代表性的是1930,美国国会通过了《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美国的平均关税税率从 40% 提高到 47%,农产品关税税率提高到 48.92%,掀起了大萧条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高潮。

美国《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出台后,英国为了维护自己的贸易利益进行反制, 1931 1932年分别实施了《非常进口税法》和《进口关税法》,规定一切输入联合王国的商品,除条文中规定的免除课税的商品外,一律课以相当于商品价值的10%关税,并另征附加税。19327,英国与自治领及自治领之间签订11个双边协议,建立帝国特惠制。英国希望通过这些协定将英帝国结成一个经济共同体,以保护帝国不受到外来竞争的危害。 美英两个大国的贸易冲突产生了广泛的跨国传播效应,全球贸易秩序受到严重挑战。比如法国通过修改关税对来自英国的进口商品加征 15% 的关税;加拿大和南非对从英国进口的商品征收反倾销税;荷兰把进口关税提高到 25%。以征收关税为特征的贸易战蔓延到大多数国家,西班牙、意大利、加拿大、古巴、印度、阿根廷、巴西和中国等也未能幸免,最终引发全球关税税率的普遍上升。可以看出,大萧条时期的大国贸易摩擦是与国际格局转换、经济危机、战争等重大事件在同一时空中发生的政治经济现象。英国实力的相对衰弱与美国、德国的迅速崛起使得英国回归保护主义,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列强之争延续了扭曲的高关税政策,也引发了英美两个主要大国的贸易冲突,最终形成全球性的贸易战。这一时期的贸易战不仅摧毁了全球贸易秩序,成为导致和加剧经济大萧条的直接诱因,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经济动因。

第二,日美贸易摩擦是美国主导国际体系时期的大国贸易冲突,相当程度地体现了霸权国对崛起国的战略遏制。20世纪70年代,美国连续20多年的经济繁荣被石油危机、美元泛滥所打断。与此同时,日本和德国两个战败国被美国吸纳到其主导的国际体系中而迅速崛起。特别是日本,经过战后30多年的重建,其经济以9%左右的速度快速成长,1987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GDP超过美国。美国对日本的货物贸易逆差占美国总逆差在20世纪80年代平均高达45%左右,1981年最高时达70.8%。石油危机以后,日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高科技产业快速发展,在多个领域形成对美国的直接竞争,昔日在美国扶持下的日本在美国眼里构成主要威胁。没有其他国家对美国产业的竞争力构成过如此全面和成功的攻击,没有其他国家在如此多的领域追赶和超越过美国在高科技部门中曾无可撼动的领先优势,没有其他国家能像日本那样在超级计算机、半导体、超导、复合材料、电子通讯设备等至关重要的新技术领域对美国的竞争力构成挑战。日本等国家的崛起和快速赶超是二战以来美国首次感受到霸权衰落的威胁。

作为贸易争端的发起方和施动者,美国为了化解国内矛盾和来自崛起国日本的经济竞争压力,对日本实施了针对性的经济打击。打击的范围从劳动密集型产品到资本密集型产品再到高科技产品,其形式主要是自愿限制性出口和比例。最后,贸易争端演变为投资摩擦和制度摩擦,促成了1985年《广场协定》的签订。由于日美不对称相互依赖以及日本的应对失策,日美贸易摩擦对日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影响。

第三,中美贸易摩擦是美国主导国际体系时期的新型大国贸易摩擦。这是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的大国之间的贸易冲突,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中美贸易摩擦是在金融危机的阴影未散、全球增长乏力特别是中美实力差距日趋缩小以及多极化趋势凸显的背景下展开的,全球贸易摩擦与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逆全球化浪潮一起构成当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主要图景。

中美贸易摩擦过程可以说发端于20178,当时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对中国启动“301调查”,20183月特朗普总统签署“301调查总统备忘录,美国对中国正式实施关税制裁。20187,美国正式发起对中国500亿美元中的340亿美元加征25%关税的首轮贸易摩擦。此后摩擦不断升级,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从500亿元美元的25%2000亿美元的10%升至25%再到约1200亿美元的15%,中国采取数量型和质量型相结合措施做出针对性反制,直到20201月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定,贸易摩擦才告一段落。最终美国同意对约12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新征关税降低一半至7.5%,但原2500亿美元的商品征收的25%关税则维持不变。

由此可见,中美贸易摩擦是以提高对方进口关税为特征的多阶段动态博弈,不同于日美贸易摩擦以日本迫于美国压力采取的自主限制出口模式。中美贸易摩擦规模之大超过了历次贸易摩擦,其冲突范围超越经贸领域向其他相关领域延伸。在经济上,通过加征贸易关税措施与投资、金融手段捆绑起来向中国综合施压,迫使中国做出符合美国需求的调整和让步。贸易方面,重点针对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方面,美国对内进行税制改革,促使资本回流,对外颁布最新的《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法案》,将中国列入特别关注国家,要求美国政府加强和扩大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的审核力度,造成了中国对美投资规模大幅下滑。金融方面,将中国列入汇率操纵国以及美联储多次加息缩表,导致在华美元回流,引发人民币汇率风险。在技术上,美国将《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的十大关键领域列入加征关税的重点对象,对中兴、华为、大疆等企业严厉制裁甚至发出禁令,迫使中国放弃既定的高科技产业政策与外企技术转让等政策。在文化上,美国限制中国公民赴美留学和学术交流,尤其是对研究学科在美方商业管制清单中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延长签证申请周期、缩短签证有效期、提升拒签率等。

除此之外,美国还挑起制度摩擦,企图通过制定或修改经贸规则排挤中国。201712,在布宜诺斯艾利斯联合声明中,美日欧同意加强合作,致力于消除不公平贸易行为。20183,在布鲁塞尔声明中,美日欧就强化WTO争端规则和改善WTO监督功能等议题达成共识。20189,在纽约声明中,美日欧号召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在WTO谈判中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美日欧在声明中还达成明确共识,拒绝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要求反倾销调查中市场经济条款不能适用于中国。此外,美国在新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USMCA”中增设针对中国的毒丸条款”——若有一方与非市场国家开展自由贸易协议谈判,将终止与该成员的自由贸易协议。

中国在2000年之后取代日本成为美国最大的货物贸易逆差来源国,也成为美国制造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理由,但是其根本动机和目标不在于简单地减少贸易逆差、维护所谓的公平贸易,而是想要通过贸易摩擦和构建贸易新规则来规范和改变中国的行为,锁定中国经济增长空间,进而把中国的发展方向和增长极限控制在无力威胁和挑战美国主导世界的范围之内。特朗普政府把中国的经济发展视为对其经济霸权的挑战,把中国的发展模式视为对其意识形态和西方文明的颠覆,把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行动视为对现有国际格局的重构,把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视为对其地缘政治的挑战,这也充分体现了美国对中国国际地位上升的担忧。

从上述三次严重的大国贸易摩擦可以看出,贸易是大国追逐经济利益的工具也是维护安全利益的手段。在大国战略竞争中,发动贸易摩擦常常是守成大国维护自身国际地位、打击或削弱崛起大国经济实力的手段,国际格局的转换、权力结构的调整、经济金融危机、战争等外生冲击往往是触发大国贸易摩擦的环境因素,同时大国贸易摩擦的激化和失控也会导致权力结构的调整、国际秩序重塑乃至战争和安全冲突。对于经济相互依赖的大国而言,贸易不平衡、不公平贸易等问题的激化是贸易摩擦的直接诱因,但其背后所反映的是大国相对收益的考量和战略竞争的需要。如果说,当年美国感受的是崛起国的经济威胁而发起贸易摩擦,那么现在美国感受到的是来自中国的全面竞争压力,挑起贸易摩擦作为应对中国崛起的首要选项也就有逻辑的必然。从时间来看,历史上的大国贸易摩擦具有长期性和曲折性,大萧条时期的贸易摩擦持续了2030,日美贸易摩擦至今还在复杂演变,中美贸易摩擦并不意味日美贸易摩擦的结束,而且通过产业链的关联日本同样受到了中美贸易摩擦的打击。中美贸易摩擦虽然已达成第一阶段协议,但需要做好应对未来贸易冲突的长期准备。必须强调的是,大国贸易摩擦背后往往都是国家之间规则不协调所致,贸易摩擦是制度摩擦的反映,制度摩擦推动全球贸易治理制度的变迁。

03

全球贸易治理制度变迁:制度博弈

全球贸易治理是以制度为约束而形塑全球贸易秩序的过程。制度是治理的基础和工具,也是权力的结果和利益的反映。大国在全球贸易治理制度博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其权力转移、利益变迁以及制度本身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不足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因。在其推动下,二战以来全球贸易治理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GATTWTO的演进是美国主导之多边贸易体制的进步,也是西方大国俱乐部完整、可行和持久的多边机构的进步。美国二战后从英国接手国际制度领导权,主导建立GATT为核心的自由贸易体制。作为国际贸易领域的一个临时协定”,GATT起初是经济大国为争夺世界市场讨价还价的产物。随着众多发展中国家加入总协定之后,谈判成员结构发生了变化,最后确立了削减关税,消除贸易壁垒,推进贸易自由化,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通过非歧视、公平贸易、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成员国之间无条件互惠等一系列原则,构建一个比较完整的多边贸易体制。以GATT为基础的全球贸易治理制度的形成,使世界经历了一个自由贸易的时代,推动世界贸易的增长超过同期全球经济的增长。至1995,大多数配额和汇率壁垒得到了消除,虽然对农产品贸易有所限制,但工业品贸易得到了实质性自由,发达工业国的平均关税税率由先前的40%下降到3.5%,发展中国家也下降到3.5%,20世纪后期世界贸易在扣除各种影响因素后净增长17倍。

然而GATT本身存在很多缺陷,包括成员国间的权力与义务不对等;条文的漏洞很多;争端解决机制不具系统性;法律约束力不足,对违规成员难以制裁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性的问题接连爆发。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再到技术贸易,从商品流动到资本流动,从投资措施到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问题日益凸显,GATT对全球贸易问题的治理已不满足国际社会的需求。1995,美欧推动WTO正式生效,开启了全球贸易治理的新局面。WTO作为一个政府间正式的国际组织,力图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过程中建立一个基于法律规则更加完整、可行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

GATTWTO的变迁,标志着以多边贸易机制为核心的全球贸易治理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有力地推进了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加入WTO,全球资源配置效率得到了提高,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发展也在这一多边体制下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遇。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家希望从固化的生产链条底部向高端攀升,发达国家则要遏制这样的攀升以巩固现有的竞争优势。基于多边框架的协议越来越难以达成,多边规则的诉讼日益增加,众多个案的法律裁决与复杂的国际经贸博弈纠结在一起,WTO框架的多边贸易制度效力日趋下降,而区域经济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多边贸易体系的不足。

第二, 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兴起和演变是世界多极化进程中制度性权力分化的结果。欧盟和美国是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构建的先驱者,20世纪90年代先后构建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并通过一系列双边和多边协定,将自身置于多个区域贸易集团的中心地位。21世纪以来,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的群体性崛起,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积极加强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有效推进了全球贸易治理的发展。

2008年开始,区域经济合作与竞争呈现新态势,出现了TPPTTIPRCEPTISA等一系列区域和跨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反映了美国等发达国家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制度博弈复杂化。随着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TPP以及TTIP,大国制度性权力分化进一步加剧,区域贸易协定谈判又出现了新的调整。一是美国促成含有针对他国条款的USMCA替代NAFTA;二是日本通过不含美国的CPTPP相关法案,成为抵御美国压力的筹码,同时日本和欧盟的经济合作协定(EPA)生效;三是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取得进展,RCEP谈判整体结束,有助于应对单边主义、维护多边主义、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这一系列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快速发展对全球贸易体制演变产生深刻的影响,既是对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有效补充,也可以成为多边贸易秩序的障碍,即存在区域主义是多边主义的垫脚石还是绊脚石的问题。

第三,G7G20的演变是全球治理由西方控制转向南北共治的标志。1972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和19731975年的经济危机使美国危机陷入滞胀困境,经济重创和霸权衰弱导致美国独立承担国际公共品的意愿减弱,助推了G7的成立。G7旨在大国之间分摊成本和责任,维护美国领导下的大国协调治理模式和保障美国利益的国际经济金融秩序。21世纪前夕,G7凭借雄厚的综合实力主宰着全球贸易,每次G7最高首脑会议事实上构成就全球经贸问题进行会商和决策的运行机制。1997,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局部性金融危机而引发系统性的全球危机,G7创立了G20部长级会议机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促使美国等发达国家意识到加强与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合作的重要性,G20升级为领导人峰会机制。G20峰会机制的诞生标志着具有全球共治意义的全球经济治理正式启动。

第四,WTO的改革僵局预示着大国制度博弈面临不确定性前景。新世纪以来,全球贸易结构不断调整、全球产业链布局深刻变化、全球贸易模式深度转变、信息技术蓬勃发展、数字贸易迅速扩展、跨国公司遍布全球。WTO原有的规则体系,包括协商机制原则、发展中国家之间议题分歧、贸易救济原则等已不适应全球贸易治理环境的变化,主要大国纷纷提出改革方案。欧盟发布了《WTO的现代化概念文件》、加拿大提交了《WTO改革的联合公报》、美日欧联合发布了《增强WTO协定下透明度和通报要求的程序》、中国提交了《中国关于WTO改革的立场文件》。各方发布的改革方案内容非常广泛,主要表现为:一是改规则,包括协商一致原则、国有企业改革和补贴、数字贸易壁垒;二是改谈判模式,美日欧提出采用诸边谈判模式,中国坚持协商一致谈判模式;三是通报和透明度问题,美日欧方案提出强化WTO成员通报和透明度的义务,以改善规则的执行,中国提出要区分有意违约无力履约两种境况;四是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建议尽快解决上诉机构新成员遴选僵局,但美国一直阻挠WTO上诉机构法官遴选,WTO上诉机构被迫停摆。纵观WTO改革,各方都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各国特别是大国之间很难达成一致共识,全球贸易治理制度改革陷入僵局。

综上,二战以来的全球贸易治理制度经历了从GATTWTO以及众多区域贸易协定成立的演进,也走过了G7G20峰会机制的历程。全球贸易治理的历史也是一部国际制度的演进史。美国利用战后领导国的地位构建了工业化国家为主的多边贸易体制,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在全球范围的扩展,特别是WTO取代GATT,中国等新兴大国取得了经济的高速发展。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和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实力相对衰落的美国对WTO的控制能力和获取的制度收益下降,有意阻扰争端机制的合理改革,WTO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而新出台的针对他国的排他性区域贸易协定又进一步撕裂全球多边贸易体制。

 

04

结 语

世界贸易既是全球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也是大国战略竞争的重要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讲,采用何种贸易政策、是否发起或如何应对贸易摩擦、构建怎样的全球贸易治理制度是大国博弈的战略行为。

一般而言,贸易政策是可以独立选择和控制的变量,大国崛起进程中往往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主要霸权国倾向自由贸易政策并建立主导与自由贸易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当霸权国相对衰落或崛起国赶超成功,霸权国会借机发动贸易摩擦遏制崛起国的发展进程,进而引发制度摩擦,在权力博弈中推动全球贸易治理制度变迁,如果严重的贸易冲突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仅全球产业链遭到破坏,世界贸易秩序难以维持,其后果还可能引起经济衰退甚至安全冲突。大萧条时期的贸易摩擦就是国际格局转换、经济危机、战争等重大事件在同一时空中发生的典型案例。二战以来创建的包括GATT在内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是战争和大萧条冲击后反思的结果,也是当时国际体系中大国力量对比变化以及美国摆脱孤立主义的产物。二战以后,全球贸易治理制度在曲折变动中前行,其间经历了从GATTWTO以及众多的区域贸易协定成立的演进。中国和日本都是在美国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体系下崛起的国家,先后都是美国贸易逆差最大来源国,相继遭遇到美国发起的贸易摩擦的冲击,日本被迫签订广场协议,中美达成了第一阶段的贸易协定。中美贸易摩擦是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模式和发展阶段不同的大国贸易冲突,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这不仅表现为贸易摩擦的形式、规模和扩展范围的不同,其背后所反映的是大国战略竞争和制度摩擦的加剧,既有的多边制度秩序也由此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冲击。为此中国需做好应对之策,为未来贸易摩擦的复杂演变和可能更激烈的国际制度竞争做好准备。中国应保持战略定力与制度自信,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制度型开放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全球贸易治理制度体系的变革,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共同维护和完善以多边规则为基础的全球经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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